close

  本報訊(華商晨報 華商響網記者 湯洋)沈陽市房地產交易權屬登記中心轉移變更登記部部長和兩名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玩忽職守,將沈陽某中心的房產轉移到陳某名下。
  昨日,法院發佈的判決顯示,王某、劉某一審被認定犯濫用職權罪,王某某一審被認定犯玩忽職守罪,因情節輕微,均免予刑事處罰。
  王某在擔任沈陽市房地產交易權屬登記中心轉移變更登記部部長,負責單位房產轉移登記核准工作期間,於2008年10月,在對陳某申請辦理沈陽市和平區某大廈10層G座房屋權屬轉移登記過程中,明知申請人陳某沒有按照規定遞交相關房產交易要件和遞交相關房產交易要件不符合規定,接受馮某請托,授意初審工作人員劉某、覆審工作人員王某某通過審核。劉某嚴重違反初審工作職責及相關工作程序,擅自作出要件齊全、內容相符的初審意見,王某某又嚴重違反核准工作職責及相關工作程序,擅自作出同意登記的核准意見。王某在履行職務中嚴重不負責任,不認真履行職責,嚴重違反覆審工作職責及相關工作程序,擅自作出符合登記要求的覆審意見。
  隨後,陳某利用該處房產向王某丁抵押借款85萬元,並辦理了房屋抵押權登記,導致原房屋所有人遼寧某中心喪失對該房屋的所有權。
  2013年3月,檢察機關將王某帶回調查。經鑒定,該房產價值1124850元。
  今年4月,檢察機關將此案起訴到法院。王某、王某某和劉某三人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和認定的罪名均不否認。
  經查,2013年11月末,沈陽市房產局撤銷了陳某沈陽市和平區某大廈10層G座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並於今年3月將該房屋登記至原產權所有人遼寧某中心名下。
  今年7月,王某丁將其對陳某的85萬元債權及相關權利轉讓給於某。於某於7月末,通過沈陽市房產局將該房屋抵押權登記予以註銷。
  法院審理此案認為,王某、劉某身為受國家機關委托代表國家機關行使職權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違反法律規定,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遭受重大經濟損失,其行為已構成濫用職權罪。
  王某某身為受國家機關委托代表國家機關行使職權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在履行職務中,嚴重不負責人,不認真履行職責,致使公共財產遭受重大經濟損失,其行為已經構成玩忽職守罪。
  王某等三人認罪態度較好,且積極輓回公共財產損失,犯罪情節輕微,可依法免予刑事處罰。
  (原標題:房產交易權屬登記中心三人犯罪價值百餘萬房產更在他人名下)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vt87vtvvdf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