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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中全會明天起在京召開,為期四天。會議將審議《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此刻,輿論場上圍繞“四中全會”的權威公開信息非常有限。但這並不妨礙我們來思考——可以帶著什麼樣的眼光去看四中全會?
  眼光可以很多樣,但以下三種眼光不可或缺:
  首先,連貫而不是孤立的眼光。
  四中全會是中央全會第一次以“依法治國”為主題。而依法治國的努力,是一個持續多年、接力探索的過程。1997年黨的十五大確立了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2012年十八大闡述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思想,2013年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了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的目標任務——十八屆四中全會是依法治國努力進程中的重要一站,承前啟後。它不是一個孤立存在的節點,更不是一個推倒重來的節點。
  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多次反覆闡述過依法治國的理念、部署。在習近平這兩年來的系列重要講話中,“依法治國”始終是個極其重要的關鍵詞。“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憲治國,依法執政首先是依憲執政”等話語,他已講過多次。最近一次的系統闡述,是在9月5號紀念人民代表大會制度60周年的講話中。他在四中全會上再次強調類似要求,應屬意料之中。一些海外媒體認為四中全會將圍繞“依法治國”提出一整套全新說法的預期,是一種把四中全會孤立看待、割裂其歷史聯繫的模糊認識。
  其次,均衡而不是失衡的眼光。
  四中全會聚焦“依法治國”,廣大公眾熱議“依法治國”,都不是在真空里談論它,更不是在理論教科書上談論它,而是在中國的土壤上談論它,在中國人走向現代化的道路上談論它。
  所以,用均衡眼光來看待“依法治國”非常重要。講“依法治國”,還要講“黨的領導”,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基本指導方針,是“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那種把這三種力量中的任何一種或兩種有意無意丟掉的說法、做法,都不符合中國實際。講“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還要講“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兩句話都講,才是完整的。
  細心者可能註意到,兩年來習近平講“依法治國”時,總是把它放在“中國道路”的語境中講。脫離道路問題,而單純擺弄“依法治國”的概念,必定有失偏頗。我們不是要照搬一座西方法治建設的“飛來峰”,而是要結合中國實際,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上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實踐。
  第三,務實而不是飄忽的眼光。
  四中全會討論“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既會有理論上的堅持與創新,也會圍繞依法治國的具體實踐,作出重要部署。在今天的中國強調“依法治國”,最終必須“落實、落細、落小”,把“依法治國”這四個字,變成每一個中國人都看得見、摸得著的具體原則、具體做法、具體氛圍。
  三中全會提出的政府與市場的邊界問題,需要靠法治來進一步釐清和鞏固邊界。“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體現公平正義”,就是“依法治國”理念的具體化。13億中國人不見得人人都成為法律專家,但我們每一個人都可以更多地擁有“法治思維”——越來越重視做事的規則,重視界定權利與義務,重視辦事的程序,重視複雜利益關係中的均衡。
  連貫、均衡、務實,帶著這三種眼光去看四中全會,才能看得全面、準確、靠譜。
  文/央視特約評論員 楊禹
(編輯:SN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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